答:(1)对于困难残疾人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按规定程序以家庭为单位纳入低保范围;(2)对于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只要残疾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可以按照个人为单位纳入低保;(3)对于依靠子女供养的无收入来源的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其子女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的,可依申请纳入低保。(4)低收入家庭中的未成年重度残疾人,可以个人为单位申请纳入低保。
答:申请低保要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直接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时要携带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存折)复印件等,并说明家庭困难情况,在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时,由申请人向工作人员出示因病因残因学等造成困难的相关材料。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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