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2021-12-23 18: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了《东兰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局编制的《东兰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信息公开目录》。可以到本局办公室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受理点为本局办公室。

本局还将采用通报、报纸、便民资料及新闻媒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按程序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东兰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东兰县曲江路206号;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7786322460;邮政编码:5474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申请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书面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书面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3)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局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和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行政机构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