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东兰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标 题:东兰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东兰县2023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兰教发〔2023〕18 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30日 |
各乡镇中心小学、各民办幼儿园:
现将《东兰县2023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幼儿园根据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东兰县教育局
2023年3月27日
东兰县2023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
分配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自治区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2〕124号)精神,为更好落实2023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的分配工作,积极扶持幼儿园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全部条件者,方具备享受奖补资格: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重新评估认定的2014——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2020—2022年认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二)有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三)幼儿园项目收费标准应在普惠性标准之内。普惠性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应切合本县实际,可相当或略高于区域内同类型、同等级公办园收费标准,原则上不高于辖区内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1.5倍,且须是不属于当地社会公认高收费的民办幼儿园。
(四)享受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资金的幼儿园上年度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管理。
二、奖补标准
(一)遵循“政策透明、规范公平、鼓励先进、引导投入”的原则,结合办园规模、在园人数,按生均数给予奖补。
(二)2023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下达给东兰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资金90.36万元。具体分配指标详见附件(东兰县2023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资金分配表)。
三、奖补资金的发放方式
奖补资金暂不统一采购设备,以转账的方式拨付到各获奖补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公账号,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教职工社会保险、园舍租金、补充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校舍维修改造等方面。各获奖补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得到奖补资金后要及时使用,并于2023年5月30日前向县教育局提交奖补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采购发票、佐证图片。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安排使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四、奖补资金监督
奖补资金的使用应接受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编报虚假信息和违规使用奖补资金的,一经查实,应追回奖补资金,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享受奖补资金的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附件:1.东兰县2023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资金分配表
2.东兰县2023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