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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政协代表函〔2023〕1号
关于政协东兰县委员会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13号提案的答复
韦善龙、刘凡义、陈传按、韦福伟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提交的第13号《关于在水文站附近建一座通往国道323线的桥的建议》提案收悉,经局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并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非常重视政协代表提案工作,经实地调研,汇报如下:经现场核查,原国道路面标高与对岸河堤路标高落差较大,两岸距离比较窄而且没有缓冲距离,架设公路桥梁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加上水文站附近地势比较复杂,克服落差需要的展线可能涉及居民房屋拆迁,成本比较大,为此建议项目侍新国道竣工后再规划建设。
感谢政协委员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兰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4日
承 办 人:韦立咏 18978293092
联系电话:0778-6322879
抄送:东兰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东兰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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