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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东兰生态环境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

2024-12-06 09:15     来源:河池市东兰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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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紧紧围绕“红色东兰  绿色崛起”发展战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力以赴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

一、工作成效

截至目前,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9.7%,超额完成市级下达指标3.7个百分点。PM2.5年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超额完成市级下达指标6.2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比率控制0%;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县主要河流断面水质、地表水型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标,水质达标率为100%;县域内无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是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大力开展农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强化县城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修订完善《东兰县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理办法》内容。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污许可制度,推进工业大气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二是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抓好辖区内红水河、九曲河等重点流域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最严水资源管理。加强对农村污水处理站运维管理,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管网维护和清淤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三是稳步开展净土保卫战。积极配合开展河池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重点加强对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处置项目后期管控。县域内无受污染耕地,无群众反映强烈的耕地污染问题发生,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四是全面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反馈的17个问题已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其中13个问题完成整改,其余4个问题整改工作序时推进;推进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年度整改任务。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我县信访件7件已经全部办结。反馈我县20个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3个(问题9、11、26),序时推进整改问题17个。五是严格环境执法监察。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问题,重点做好政府12345热线、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等信访平台信访件办理工作,调查处理环境信访5件,处理率达100%。深入开展环保安全大检查、双随机抽查、专业查污等专项行动,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严格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024年以来先后开展企业和建设项目检查116次,限期改正存在环境问题5个,责令整改环境违法问题5个,立案调查处理5起环境违法案件,罚款金额18.9978万元。六是加强项目建设。督促指导县国投公司推进长江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延伸等2023年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3个。七是抓好环评服务工作。推进东兰县禽畜屠宰冷链物流全产业链项目,配合县国投集团、工业集中区完成项目污水处理厂选址和征地工作,指导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完成长寿食品加工园区规划环评修编工作,完善优化园区环评准入条件,为企业入驻提供有力保障。截至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个,指导建设项目完成登记表备案28个,出具项目选址意见35份。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2024年,生态环境局认真履行生态环境工作职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协调推动环境问题解决不到位等许多不足。主要是环境风险突出问题依然存在,今年8月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柳州专员办到我县检查指出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渗滤液长期直排、填埋区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地下水监测井水特征污染物超标等问题;农村污水运维经费严重短缺,2021年3月至2023年2月的运维费用共计368.432万元,截至目前只支付66万元,尚未支付302.43万元。2024年度,也因电费、运维费紧缺几次面临停止正常运行的状态。

四、2025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树牢干部群众生态文明理念,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

(二)狠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环境信访件为重点,认真按照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全面盘点、逐项落实,科学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同时切实加强问题排查,举一反三,切实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深入推进2021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序时推进4个问题整改工作。

(三)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督促指导县国投公司加快推进2023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进度,铺设板隆村板隆屯、板六屯、纳谷屯、弄力屯、板怀屯污水收集管网7.5km,建设长江镇板隆村更塘屯、巴畴乡安桃村那不屯无动力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共2套,完成项目建设、工程验收、投入使用和市级总验收。加强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部正常运行,水质达标排放。

(四)抓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工作。抓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力争2025年东兰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中实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或“变好”。

(五)强化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抓好农村环境质量的定点监测,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的定期监测,重点污染源的不定期监测,县城区空气质量的24小时监测,以及应急和执法监测等,为环境执法、问题整改提供依据。

(六)推动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东兰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办作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研究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推动全县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

河池市东兰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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