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石 镇 板文 村 弄往 村民小组:
我局按《东兰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兰政发〔2016〕18号)依法拟定 红水河第一湾索道 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你单位对该《征收土地方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于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0778-6327649
东兰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10日
相关链接